各二级团委:
近期发现有部分人员组织通过虚构身份、混淆视听等手段,以“校级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警示提醒
1.校内所有正规协会需严格遵循《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入会、开展活动等行为均需通过校级审批并完成备案登记;
2.任何未经批准的“校级社团”均属非官方组织,其开展的培训、收费、招聘等活动均属非官方行为;
3.经批准的“校级社团”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管理制度重申
1.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有冠名需要的,需报学校党委批准。原则上学生社团不涉及外事事务,确有需要的,须报学校党委批准。
2.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党委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排查工作。对于其未按规定注册或政治导向错误、开展非法活动的学生社团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于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滥用、冒用学校名称(包括学校已申请注册具有法律效力的简称、别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非法活动的,陈对其校内非法活动及活动据点予以取缔外,还应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追究该非法社团及相关负责人的的法律责任,维护学校和学生权益。
三、校级社团名单公布
经校团委学生社团部审核,现将已认定的72个我校正规社团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请师生注意甄别。
四、工作要求
1.将本公告原文转发至学院班长群,下达各班级;
2.收集整理学生反映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名单》
2.《内江师范学院社团活动管理办法》
3.《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活动管理办法》
校团委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