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
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19〕9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9年逐梦计划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可自愿参加
二、活动流程、推进步骤及详细活动方案见团省委通知(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二级学院团总支
1.各团总支书记(或者负责共青团工作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逐梦计划工作,要在本院学生中开展工作宣传,同时指导学生进行信息填报、岗位选择等,对有意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信息初审。
备注①:实习学生需填写“2019年逐梦计划报名表”;
② 各团总支安排专人负责本院逐梦计划工作,收集报
名表和总信息统计表,每周五汇总本院学生初审通过的实习学生报名表和汇总表统一上交至学生会秘书处;
③ 双选成功后且通过高校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提交书面说明、辅导员签字、团总支确认盖章、学校盖章等程序方可更改学习实习信息,故请学生正确选择。
2.各团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实习学生生命、财产、交通、网络等方面安全的教育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学生安全。
3.各团总支指导本院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表、实习心得、
实习协议等收集整理、汇总及后期评优评奖工作。
(二) 校团委
1. 按照上级团组织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逐梦计划相关工作,
负责学校逐梦计划的宣传组织和统筹协调工作;
2. 负责对各团总支和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工作指导;
3. 负责对参加逐梦计划的实习学生的学校复审工作。
4. 未尽事宜联系团委逐梦计划负责人:冯老师 2341077,
学生会秘书处吴戴维 17828295345
附: 1. 关于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 逐梦计划报名表
3. 各团总支汇总表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附件一
(一)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省内各高校团委对本校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省外高校大学生由共青团四川省委负责审核把关。 用人单位向上级或当地团委申请获得账号,各市(州)、县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对用人单位 的申请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发放管理账号。
(二)岗位发布。用人单位登录系统,根据单位自身实际在线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岗位要求,供在校大学生选择。
(三)岗位选择。在校大学生登陆系统在线选择岗位,用人 单位对申请同一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确定实习的在校大学 生。
(四)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实习单位报到,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照岗位属地化管理原则,县(市、区)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实习学生进行常态化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五)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在网上完 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 位、高校各保留一份。
附件二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1月至4月):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5月至6月):广泛宣传,召开新闻通气会,开展进高校宣讲活动;广泛募集实习岗位、完成岗位审核发布;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完成学生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9年7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2019年“逐梦计划”活动总结。
关于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逐梦计划报名表.doc
各团总支逐梦计划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