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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7年“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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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7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社团:

    自2011年以来,学校连续评选表彰了“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十大学雷锋标兵”、“十大创新实践学生”和“十大我最喜爱的老师”等多批先进典型,包括2名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和2名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向全社会树立了学习典范。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中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的榜样打动师生。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增强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帮助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构建文明、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挖掘选树一批在思想道德方面具有先进事迹的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校学生,提高在校学生的道德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会

    承办:校团委宣传部

    协办: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二、活动主题

    平凡铸就辉煌,榜样孕育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2018年3月

    四、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五、参选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先进性:事迹真实可信、可学、可敬,充分发挥其先导、先锋、模范和榜样的作用。

    典型性:“感动校园”主题表现突出,事迹深刻,行为典范,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的情感共鸣。

    时代性:充分反映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进程相吻合。

    (二)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满足基本条件者,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方可申报。

    1.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自立自强,有勇气接受生活的挑战,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

    2.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者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3.关心他人、关爱集体,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在同学当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年级专业前茅,品学兼优,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模范作用。

    5.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创业就业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

    6.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在孝敬长辈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见义勇为,积极付出,不计个人得失。

    7.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做出其它令人感动的事迹。

    六、评选安排

    本次评选着重发掘寻找身边的感动校园人物,努力做到校内师生广泛参与。评选活动分为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动员布署、材料收集——学院、社团初评——候选人宣传展示——学校评定及表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布署、材料收集(2017年9月)

    (一)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社团在本单位内做好宣传和动员布署工作,认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激发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深入挖掘感动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

    (二)通过个人自荐、班级推荐、他人推荐、社团推荐、网络推荐的方式,各参选人将报名表(附件1)、事迹材料、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红或蓝底照片一张,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面貌的照片)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上交到所在单位;学生社团推荐参评者将材料上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部;网络推荐可以采取手机拍摄(拍摄的照片要能反应人物风采)+文字简述(文字简述不超过50字)+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将报名信息关注并发送到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微信(新浪微博:内江师范学院团委学生会,微信:青春内师)各单位将参选人及事迹审核汇总并存档保存。

    第二阶段:学院、社团初评(2017年10月15日前)

    (一)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评,选出1—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推荐2名,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定,学生社团部推选不超过2名,网络推荐不超过2名。

    (二)10月16日前,各单位将候选人的报名表、统计表、事迹材料、两张以上的照片以电子档和纸质档的形式,与电子档先进事迹DV短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参评资料上交至校团委宣传部。同时,各单位对本单位候选人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候选人宣传展示(2017年10月16日—11月30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向学校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后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对本单位候选人进行宣传展示,校团委宣传部收到候选人推荐材料后,通过网络、宣传栏、展板、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对参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同时面向全校  范围展开对候选人的采访报道工作,让更多人了解、熟悉、学习他们的先进精神。   

     第四阶段:学校评定、后期表彰(2017年11月—2018年3月)

    (一)学校评定。主办方在收到各单位推荐材料后组织网络投票、微博投票、微信投票、现场投票、专家评审五个投票环节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10名“2017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其余校级候选人将获得“2017年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提名奖称号。

    (二)后期表彰。为荣获“2017年感动校园十大学生人物”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1000元。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并精心组织,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认真组织自荐和推荐,发掘身边的相关事迹,积极推荐在励志奉献、勤俭节约、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优秀的学生参与评选,深入挖掘,树立典型。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海报、学院网站首页等渠道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主办方将在团委网首页、学工网首页开辟本次评选活动专栏进行宣传展示。校团委宣传部将对本次活动全程报道,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njtc2011@sina.com,官方微信:青春内师,将作为本次活动宣传和评选的主要平台,敬请关注。

    (三)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先进,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八、其他事宜

    活动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联系人:冯  杰 2341077

    朱梦雪18483220557

     

    学生工作处(部)、团委

    2017.9.14

    附件1候选人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参选候选人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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