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文件
川青办〔2016〕20号
关于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使团组织深深植根于青年,成为广大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根据团中央《关于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建立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简称“1+100”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建立“1+100”制度,是新形势下推进共青团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共青团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的重大举措,是团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重大转变,是团干部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完成的基本任务和工作中应当执行的基本制度。建立这项制度,对于共青团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脱离青年倾向,对于增强青年在团的改革中的获得感,对于进一步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目标
坚持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每名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挂任职务时间超过1年的工作人员)、省市县三级团委委员和县级(含)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兼职干部,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不同领域的团员青年,开展联系、服务、引导工作,大幅提升团员青年的获得感,更好地把广大团员青年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团员青年数量较多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团组织(一般是指下设较多基层团组织的基层团委)兼职团干部要建立相应制度,直接联系一定数量本单位、本领域的基层一线团员青年。
其他兼职团干部应直接联系不少于10名团员青年。
三、工作主题
到青年中去
四、工作任务
1. 亮身份,建立联系渠道。要向团员青年亮明团干部身份、公开联系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与团员青年的日常联系。要以普通团员青年为主要联系对象,兼顾好联系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逐步达到联系团员青年的数量要求并保持联系规模的稳定。
2. 促活跃,增强联系黏性。要努力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线上注重围绕团员青年关切主动设置话题、引导讨论,以稳定的联系纽带实现互动常态化、沟通零距离,线下积极建立或参与各类青年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促进工作对象的横向联系。
3. 重倾听,关切青年诉求。要贴近青年工作学习生活,发现团员青年面临的思想困惑与现实关切,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回应。要梳理分析团员青年的实际困难和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反映给基层党政领导或职能部门。
4. 办实事,助力青年成长。要依托所在团组织,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依法依规、力所能及地帮助所联系团员青年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要搭建互动平台和沟通渠道,推动所联系团员青年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互帮互助。
5. 重引领,加强思想引导。要突出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为重点,坚持正面鼓劲,做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动力的工作。
五、工作内容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单位性质、团干部工作领域、团员青年分布状况,指导团干部合理确定联系团员青年群体的类别,避免对少部分团员青年过多的重复联系。既注重依托基层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又注重直接联系不同领域团员青年代表,通过联系基层团组织联系的团员青年数量应不超过联系团员青年总数的50%。要保持与团员青年的稳定联系服务,积极开展系列活动。
1. “E家青”:亮明一个身份,建立一批网络平台。要运用微信、QQ、新浪微博中的至少一种网络社交媒体亮明团干部身份,团的领导机关干部以“共青团+四川省(或某市、某县)委+姓名”实名注册,其他团干部也应实名注册。要建立青年网络交流群,加强与各领域团员青年的日常联系,确保每周有声音、有互动、有话题,强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要建立网络团支部,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模式,着力提升团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对所联系青年的示范带动作用。
2.“I有话”:建立一段友谊,记录百个青年故事。按照平等、真诚的原则,用好“青言”“青语”,设置团员青年关注的讨论话题,因地制宜采取分享会、一对一谈心等方式,与团员青年进行深入交流。要倾听团员青年心声,用影像、图片、文字等方式记录青年故事。要与团员青年建立友谊,准确了解和把握团员青年的观点主张、思想动态和现实困惑,为“精准”思想引导提供依据。
3.“V互助”:领建一个平台,开展多项有益活动。积极领建“青年之家”,搭建青年互助平台,推动组建各类青年兴趣组织、社会组织、自组织。依托基层团组织和青年组织,整合各类资源,每季度至少组织或推动团员青年开展一次学习、兴趣或公益活动,帮助团员青年交流思想、成长成才、创新创业、扶危助困。注重发挥所联系团员青年的积极作用,把工作对象培养成工作力量,真正产生乘数效应,辐射带动、吸引凝聚更多的团员青年。
六、工作机制
1. 项目管理机制。团省委将成立“1+100”工作项目组,负责对这项工作进行综合统筹、培训指导、督导考核、支持保障。
2. 培训指导机制。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动团干部积极开展工作。团省委将建立“1+100”工作支持中心,负责整合资源、开展相关培训、设计特色活动、研究解决典型问题。各地各系统要邀请专业人员对团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加强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
3. 交流分享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定期召开分享会,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困难。团省委将开设宣传专栏,定期推送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青年故事。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共青团改革发展,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联系服务的有效办法和青年故事,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4. 督导考核机制。团省委将依托团中央在全国团干部教育管理网上建立的工作管理系统,抽查团干部联系服务的实现度;将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抽查等方式,了解团员青年对联系服务的满意度;将依托腾讯、新浪等网络平台,了解团干部使用新媒体手段联系服务的活跃度,并将督导的情况定期通报。各级团组织可依托团中央工作管理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团内工作项目支持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建立“1+100”制度工作,是共青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方式、密切团青关系的一项常态化、长期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共青团改革的重点任务、作为团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加以系统谋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在加强与传统领域青年联系的同时,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等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要加强统筹、创造条件,争取党政支持,整合团内和社会资源,在政策机制、资源条件、项目活动、文化产品等方面加强对团干部的有效供给,支持团干部依托团组织力量,围绕团的各项重点工作开展联系服务;要搞好工作“接力”,在团干部转岗等情况下,其所联系服务的团员青年,团组织要安排其他团干部继续联系;要加强与“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工作的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联系效果。
按团中央要求,在建立“1+100”制度的基础上,要将“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宣传大调研活动参与范围拓展至全体专职、挂职团干部,作为落实“1+100”制度的活动载体,每年7、8月集中开展活动,形成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实施方案,确保8月底前团干部普遍实现联系不少于100名(或10名)团员青年的目标。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将实施方案于7月6日前上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闫阳
电话(传真):028—86639989
电子邮箱:sctswzzb@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 610015
附件:1. 团干部基本情况一览表
2. 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