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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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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部门:

            为积极履行推优入党的职责,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严格按照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推荐我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部门中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为预备党员。结合校团委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印发本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望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本次推优时间: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29日

    二、 对象

    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 条件

    根据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学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如下:

    (1)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

    (2)政治检查合格;

    (3)经过共青团组织“推优”且获所在团支部大多数团员推荐;

    (4)成绩优良,学生行为量化测评名次在班前百分之五十以内,原则上应获得过奖学金或优秀荣誉称号;

    (5)无补考或重修;

    四、原则

    “推优”工作坚持明主集中制和党团组织衔接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认真听取党组织建议,经常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情况,力求使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协调一致。

    五、要求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预备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推荐,确保把最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到党组织。

    根据模板(附件一)写好推荐信,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在2014年10月9日18点之前发送到邮箱:916526540@qq.com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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