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社团招新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各学生社团和广大同学的利益,促进我校学生社团良性、健康发展。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细则》,经内江师范学院团委学生社团部研究决定,特将学生社团招新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的招新工作定于2014年9月20日到23日进行;9月20日前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学生寝室进行学生社团宣传和招新;
二、各学生社团的招新工作,必须在校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在学生社团部统一管理,监督,协调下开展工作,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开展与招新有关的活动;
三、在招新过程中,招新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和普通话,着装整齐,服务周到。各位同学在报名时,有权要求招新工作人员出示有关证件,以防假冒;
四、各学生社团成员在缴费时,各学生社团必须出具“学生社团招新专用发票”并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会员乱收费,如没有“学生社团招新专用收据”而向同学们收取会费的均为欺诈行为,对其负责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任何学生社团不得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生社团的招新资格;
六、各学生社团招新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进入教学楼或学生寝室收取学生社团会员费,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均为欺诈行为,请同学们向我们举报;
举报电话: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社团部负责人: 杨鹏 15708323525
本通告在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内江师范学院团委学生社团部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