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项目办发【2014】 4号
西部计划各服务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根据西部计划工作安排,为做好2014-2015年度西部计划招募计划制定和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等工作,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国项目办决定对2013-2014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服务信息进行统计。请各服务省项目办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审核、统计、上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统计对象
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次统计的对象为,自2012年7月以后参加西部计划,且一直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1.2012年8月参加西部计划,本人有延长服务意愿,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并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志愿者。
2.2013年8月参加西部计划,本人有延长服务意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3.2011年8月或以前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三年的志愿者,不再纳入延期统计范围。
二、工作步骤
志愿者和省、县级项目办具体操作办法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中“志愿者延期服务统计”部分。
1.县级项目办须通知所有志愿者,有延长服务意愿的志愿者须向县项目办提交书面申请。县级项目办于2014年3月2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通过审核的志愿者信息经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上报省级项目办。
2.省级项目办要督促县级项目办按时完成申请延期服务志愿者的审核、上报工作,并于2014年4月8日前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核对无误后,将“201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服务信息确认函”(见附件)加盖章后传真至全国项目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西部计划延期服务志愿者信息统计工作,是做好新一年度志愿者招募和岗位设置及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等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地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切实做好此次信息审核、上报工作,并加强对基层项目办工作督导。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完善历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档案。
联 系 人:吕 晶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传 真:010-85212269
电子邮箱:xiansuo2005@126.com
附件:201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延期服务信息确认函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