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部门:
为积极履行推优入党的职责,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严格按照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推荐我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部门中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为预备党员。结合校团委、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印发本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望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本次推优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0日
二、 对象
校团委、学生会各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 条件
根据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学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条件如下:
(1)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
(2)政治检查合格;
(3)经过共青团组织“推优”且获所在团支部大多数团员推荐;
(4)成绩优良,学生行为量化测评名次在班前百分之五十以内,原则上应获得过奖学金或优秀荣誉称号;
(5)无补考或重修。
四、原则
“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团组织衔接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认真听取党组织建议,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情况,力求使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协调一致。
五、要求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预备党员,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把最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到党组织。
根据模板(附件一)写好推荐信,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在2017年3月8日18点之前发送到邮箱:943922365@qq.com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