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逐梦计划”
——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
为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的“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号召,深刻领悟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2017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详情见http://www.sczyz.org.cn/)现已展开,现就我校组织参与逐梦计划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17年“逐梦计划”将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3万余个实习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覆盖全年,每个岗位实习周期应不少于30天,不超过半年,全年可常态化发布实习岗位。
二、活动方式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园区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金融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习,增进大学生对金融机构的了解,提升大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且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五)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六)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三、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7年4月)。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学生完成“志愿四川”团员志愿者注册。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5月至6月)。强化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运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关注和参与。组织学生填写、投递简历,完成岗位双选,进行岗前培训。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7年7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开展2017年“逐梦计划”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和分析逐梦计划经验,进一步优化运作模式,将大学生实习活动继续向常态化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逐梦计划”是一项大规模、直接、长期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门工作力量,跟进“逐梦计划”;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鼓励学生参与,为学生解决疑惑。
(二)积极号召,严格审核。学校要将“逐梦计划”纳入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总体安排,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实习活动。要指导大学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善相关信息,严格核实大学生身份的真实性、有效性。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要做好与实习大学生有效的联系工作,全面跟踪大学生实习过程,鼓励大学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传实习心得。
五、活动流程
学生通过线上注册、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开展岗位实习活动(活动流程图详见附件1)。
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志愿四川”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
岗位选择:大学生注册登陆后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学校对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报到单进行资格审核,由院系团委进行线上确认,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
上岗实习:大学生持报到单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企业履行上岗报道手续,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
实习鉴定:大学生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大学生交回学院团总支。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收齐后统一交至团委)各保留一份。年底将会就“逐梦计划”完成情况评选“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
六、责任分工
(一)团委:负责制定“逐梦计划”活动方案,负责统筹推进“逐梦计划”活动的各个阶段,牵头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全面协调实习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动员大学生积极参与“逐梦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大学生注册资料,对大学生实习活动指定负责人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学生实习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倡导学生诚信填报和选择岗位,要求学生严肃对待实习活动。双选成功后及时对信息进行审核,而对双选成功且通过高校审核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大学生,要求个人提交书面说明、辅导员签字、高校盖章确认;要求高校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并在系统后台及时更改学生实习信息。
逐梦计划详情请见官网http://www.sczyz.org.cn/,未尽事宜,请咨询团委2340808。
附 件:
附件一.docx “逐梦计划”流程图
附件二.docx“逐梦计划”组织化募集实习岗位分配表
附件三.docx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获取方式
附件四 逐梦计划信息统计表.xlsx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