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践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执行和狠抓落实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展示我校暑期社会实践的风采和成果,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主动性,使我校社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开展,引领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使各团队在生动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创新竞进、典型汇涌。
为做好我校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评优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汇报
1. 第一阶段:9月-10月中旬,各指导单位对其所指导的实践团队进行总结汇报。
2. 第二阶段:10月下旬,校团委进行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总结、汇报及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团队于10月14日之前提出申请,校团委进行遴选。
二、办法诠释
1. 社会评价
团队的社会评价(感谢信、锦旗等)须将有效原件或复印件、图片附在评分表后。
2. 新闻报道
团队的新闻报道在“备注”栏内附上新闻链接;将新闻报道的题目完整截屏打印,并附在评分表(附件2)后。10月14日18点之前刊发的新闻报道均有效。
3. 合作关系
若团队取得有效的合作关系,须将挂牌的协议或证明的图片附在评分表后。
三、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指导老师、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 排名前20%的团队自动评为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2. 优秀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十一条》下载附件3:优秀社会实践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自行申报,最终根据工作实绩评定。
3.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十二条》进行,第一类参评对象:按照团队成绩排名前50%团队的先进个人直接分配至团队,在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评比工作,第二类参评对象:排名前50%的团队中未获评的学生、排名后50%的所有实践学生、分散实践以及参加逐梦计划的学生均有资格参评,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完成评比和上报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4.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至各单位后,应在指导单位、指导老师指导下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最终将第一类、第二类评选名额汇总至附件5。
5.鼓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院级社会实践评比、总结工作。
四、德育学分及量化
1. 凡所有参加2019年我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均可获得0.5个德育学分:由指导单位统一录入系统。
2. 凡获得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学生,均可获得2个量化分:由学生处统一录入系统。
五、资料提交
以上各项,凡我校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各实践团队务必根据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第九条》和附件2:《2019年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团队自评表》,完成自评工作及《2019年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团队自评表》。
各团队自评表由各二级学院实践部完成初评后于10月17日将《2019年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团队自评表》材料(按照自评表→自评表序号支撑材料的顺序)、《优秀社会实践指导老师》、《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电子档1份、纸质档2份(其中1份留存学院)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校团委将最终评审并公示结果。
共青团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